關于“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”的解讀
據新華社12日電 中共中央、國務院近日發布《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》。以下簡稱《意見》全文9500余字,6個部分,30條。
《意見》指出實體經濟結構性供需失衡矛盾和問題突出,特別是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不足,迫切需要下最大氣力抓全面提高質量,推動我國經濟發展進入質量時代。
其中的三個基本原則:
——堅持以質量第一為價值導向。
——堅持以企業為質量提升主體。
——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途徑。
加快標準提檔升級
改革標準供給體系,推動消費品標準由生產型向消費型、服務型轉變,加快培育發展團體標準。推動軍民標準通用化建設,建立標準化軍民融合長效機制。推進地方標準化綜合改革。開展重點行業國內外標準比對,加快轉化先進適用的國際標準,提升國內外標準一致性程度,推動我國優勢、特色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。建立健全技術、專利、標準協同機制,開展對標達標活動,鼓勵、引領企業主動制定和實施先進標準。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,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。大力推進內外銷產品“同線同標同質”工程,逐步消除國內外市場產品質量差距。
激發質量創新活力
建立質量分級制度,倡導優質優價,引導、保護企業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的積極性。開展新產業、新動能標準領航工程,促進新舊動能轉換。完善第三方質量評價體系,開展高端品質認證,推動質量評價由追求“合格率”向追求“滿意度”躍升。鼓勵企業開展質量提升小組活動,促進質量管理、質量技術、質量工作法創新。鼓勵企業優化功能設計、模塊化設計、外觀設計、人體工效學設計,推行個性化定制、柔性化生產,提高產品擴展性、耐久性、舒適性等質量特性,滿足綠色環保、可持續發展、消費友好等需求。鼓勵以用戶為中心的微創新,改善用戶體驗,激發消費潛能。
著力打造中國品牌
培育壯大民族企業和知名品牌,引導企業提升產品和服務附加值,形成自己獨有的比較優勢。以產業集聚區、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、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為重點,開展區域品牌培育,創建質量提升示范區、知名品牌示范區。實施中國精品培育工程,加強對中華老字號、地理標志等品牌培育和保護,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。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設、培育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,開展中國品牌價值評價活動,推動品牌評價國際標準化工作。開展“中國品牌日”活動,不斷凝聚社會共識、營造良好氛圍、搭建交流平臺,提升中國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。
《意見》還要求: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精神,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,抓緊出臺推動質量提升的具體政策措施,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,確保各項工作舉措和要求落實到位。要組織相關行業和領域,持續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,切實提升質量總體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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